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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阅堂版规[08/9/13]
... by 海東青 ... 2008年03月26日 16时26分,5873 次点击
各位百友:
大家好!
为了规范版区管理,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各位发帖前认真阅读并参照;
一、功能特征:
『百阅堂』是一个供广大百友讨论世间万象、关注时事热点、展示个人才华的综合性版块,其对帖子的要求偏重于文化型和论述型。
本版支持优秀原创作品,鼓励转载有深度、有丰富内涵及娱乐性的精帖美文!
二、文章要求:
①·有具体内容,不可空泛、无意义;
②·文笔流畅,不可词不达意;
③·文章标题不可超过20字,不可全为字符;
⑤·除诗词类外,主帖不得少于50字;
⑥·不得以无意义冗余文字拼凑字数;
三、网友守则:
①·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安定团结,侮辱国家领导人之言论;
②·禁止宣扬色情、暴力,散布谣言盅惑人心;
③·禁止蓄意挑起民族间、地域间、网友间对立情绪;
④·禁止无端生事、攻击百友、以污言秽语辱骂百友、恐吓百友;
⑤·禁止发布各类交友、寻人、聊天、表情、交易、广告帖;
⑥·禁止发布附件帖、手机技术咨询、版务咨询帖;
⑦·禁止发布无具体意义、无详细说明文字的图片帖;
⑧·禁止发布无具体内容及意义的灌水帖;
⑨·严禁刷屏、刷回复(同一网友发布同一内容3次,连续自言自语5次以上,连续10个表情);
四、违规处理:
①·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网友,版主将对其相关言论进行转、锁、删等相应操作,情节严重者将处以思过、封号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如网友发现版规所禁之不良现象,请点击帖子下方举报链接,说明原因,版主会及时作出处理;
五、申诉流程:
当网友对自己于本版所发帖子消失存在疑惑时请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申诉:
①·点版面下方[我参与的主题]查询是否转至其它版块;
②·发现帖子不存在后于本版发帖向版主质询;
③·对版主解答尚有异议请至官方版务区申诉;
六、执行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并不断修改完善,请您关注标题后方更新日期,以便及时了解;
感谢大家阅读此规章,恳请大家务必遵守,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本版版主在此恭候您的大驾光临,期望您能为本版带来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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